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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不作为:住宅小区成管理盲区风险红区

大美东莞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3-07 08:05:3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0044
处理用时:6天7小时6分
东莞市黄江镇长龙社区流洞2路39号半坡家园,目前没有物业公司管理,也没有成立业委会。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56条,本应该由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但过去数年居委会没有任何作为,任由该小区陷入风险失控:消防无人管,应急电源无人管,违法搭电无人管,安全无人管完全是基层治理的盲区,存在巨大治理风险和安全风险隐患。要求黄江镇人民政府解决,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56条落实居委会的兜底管理,尽快整改该小区存在的严重风险隐患。回复请附上现场整改照片。
附:《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形,需要立即对房屋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应急维修程序的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未聘请物业服务人或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未按照前款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的,应当由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问政部门: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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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了解,目前半坡家园是由住户自行管理。您反映的消防无人管,应急电源无人管,违法搭电无人管等问题,已有相关部门分别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部门处置及后续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答非所问,回避问题,虚假办结!其他消防部门都是说这里需要先由居委会成立相应管理责任主体,才能整改!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大美东莞9小时前
    推诿敷衍,根本不把民生安全隐患当回事!
    来自: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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