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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民办学校寒假缴纳学费后,开学前转学是否要扣除手续费?

微信用Oz6W3 来自:岳阳市 发布日期2026-03-07 15:50:4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0149
处理用时:28分0秒
民办学校寒假放假期间已缴纳下学期学费,因突发事情临时需要转学,假期无值班老师,故只能等开学前几天到学校办理转学和退费手续,学校说要扣除学杂费的百分之十。缴费单上有备注这一条款,请问这是合法合规的吗?什么都没有,就扣了几百块,很是心疼!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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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3071557313801】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规定,学生休学、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等情形的,学校一般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规定退还所收费用。
1. 因办学单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以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受教育者退学的,办学单位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造成学生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新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学校应退还所缴学费、住宿费的90%(按学年收费的退还95%)。
3. 学生在校经批准转学、休学、中途退宿、退学,中途死亡或因其他情形提前结束学业的,学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清退,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按学期收费的清退标准=每学期收费标准÷5×(5-学生实际在校月数),按学年收费的清退标准=每学年收费标准÷10×(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学生在校时间从学校正式上课(含军训)之日起计算。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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