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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soway 来自:揭阳市 发布日期2026-03-10 20:01:5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0845
处理用时:2天7小时1分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已出台,自2026年1月生效,请问东莞何时出台具体处理细则落实省厅政策?
问政部门:不动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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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于2026年1月30日正式收到省印发的《若干意见》文件,目前我市农村农业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正按照省《若干意见》相关规定抓紧研究符合东莞实际情况的政策做法,后续需通过广泛征求职能部门和社会意见后再报市政府审定施行,请继续留意政策。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3月13日14时35分通过电话联系您,并将以上内容向您解释,您表示理解并同意作办结处理。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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