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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鸿海翠珑湾:承诺配套天然气,长期拖延不开通

微信用oZC7X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3-11 13:55:4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0958
处理用时:7天19小时42分
本人在购买该小区商品房时,开发商明确承诺房屋配套天然气,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房屋时可正常开通燃气。
如今房屋已交付使用满一年,燃气仍迟迟未能开通,严重影响业主日常生活与居住安全。
 
期间本人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对方每次均以“近期开通”“很快就通”等理由拖延、敷衍,承诺始终无法兑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现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督促开发商尽快落实燃气开通事宜,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问政部门: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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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投诉人反映的项目为珑远万江翠珑湾项目,建设单位为东莞鸿海翠珑湾实业有限公司。投诉人称翠珑湾二期“公寓”已完成天燃气管道安装及装修,但燃气开通事宜长期未推进,目前已拖延三四个月,物业也未给出明确解决时间。投诉人要求尽快开通燃气。
二、我局近期有参与涉及翠珑湾燃气问题事项。2025年12月14日,翠珑湾有约20户业主因反映燃气开通问题到售楼处维权,我局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安抚业主情绪,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并详细了解业主诉求。经查,该翠珑湾二期物业《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章第三条第1小点明确载明“该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办公”;物业购买人单方签署的《珑远万江翠珑湾商办产品购买特别提示》第7小点亦提示“原物业内无天然气管道,现本人要求安装天然气管道。最终以天然气公司执行政策为准”。
根据《东莞市严控商业办公用房改公寓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点(十)条第3小点“加强对管道燃气建设的监管,禁止商业办公用房在竣工备案后再安装管道燃气”文件要求,商业办公用房在竣工备案后不得再安装管道燃气。经向街道城管分局核实,目前该栋商办楼暂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管道燃气安装条件。
三、2025年12月18日,我局牵头组织街道城管分局、开发商及翠珑湾二期公寓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就业主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会上,相关职能部门针对业主诉求逐一解释政策依据,说明该物业当前管道燃气安装存在的客观限制原因。目前该燃气事项,已向市级部门反馈并争取支持,同时我局督促开发商持续跟进相关事宜,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并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尽力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我局已将上述调查情况及相关政策通过电话向投诉人反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踪该事项进展,督促开发商积极推进问题处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万江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2315743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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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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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与

1评论

  • 用户BVfpiR03-26
    我也是这栋业主,有业主群吗,我问物业物业一直说没有?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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