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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就医回莞不给报销,对患者很不人道,也很不公平!!!

dl2017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3-12 17:28:48 状态: 待处理 编号:571222
等待处理:6天1小时56分
你好!本人因春节期间从东莞去外地(苏州)旅游期间咳嗽严重不得不去当地市属三甲医院看急诊打点滴开药,共自费差不多500元,当时不能用社保卡直接报销,说要提前备案,然而进入到APP找不到相关临时急诊备案选项,所以考虑回莞后再处理。然而,回莞后去到政务中心咨询处理被告知需要达到“抢救”级别同时具有住院通知书的急诊才能享有一定比例报销福利,我觉得非常不人道,不合理,也不公平!异地临时就医,怎么可能及时办理转诊,为什么非要达到抢救住院程度才可以报销,难道异地就医就理所当然要自掏腰包吗,钱不多可能还可以算了,如果花钱多了对老百姓难道很公平吗?所谓的异地医疗联网报销为何不能做到扩大,为何不能将社保福利真正落实到位?!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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