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为何东莞就医在市内医院还要办理转诊

?闺。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3-12 18:06:2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1270
处理用时:7天8小时2分
东莞医保局,都已经是东莞医保了,辅点只能办一家医院,更换还不能立马生效,,想换一家医院还要办理转诊,办个转诊还要排队等候,时效也就三天,有些检查要一周才能出,又得再去办,其它省市都没有这么奇葩的规定,有东莞医保就应该全市都能看,搞什么转诊,就是想着办法这么老百姓,怕大家都去一家医院,东莞整理医疗水平就这样,还怕啥?希望医保局改善转诊这项不合理就医
问政部门:卫健局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市卫生健康局:收到反映的情况后,工作人员于2026-3-17 18:41电话与您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为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患者有序就医,我市目前实行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或病情轻的患者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病情较重或超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能力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服务,转至上级医院进一步诊疗。下来,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将加强与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持续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增强卫生健康服务可及性、便捷性、连续性,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69-2328111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市医保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我省制定了《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原则上选定1家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般一年一定。”结合我市原有主、辅点的选点政策,在征得省局同意后,选择继续沿用原有主、辅点的选点模式,参保人可选择2家医疗机构作为其门诊首诊点。 根据《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粤府办〔2021〕56号):“除急救和抢救需要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和《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东医保规〔2025〕1号):“参保人已确定社区门诊就医点的,在按规定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后,可增加一家本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本市定点医院作为辅助就医点。参保人直接到辅助就医点就医的,按照选定医疗机构的级别,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卫机构70%(签约家庭医生参保人75%),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为50%,三级定点医院为35%”的规定,您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辅助就医点。 2026年3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拨打您的联系电话,向您详细解释了以上的政策规定。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