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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城管分局严重行政不作为

微信用CtUAi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14 22:07:31 状态: 待处理 编号:571679
等待处理:5天19小时43分
尊敬的领导:
本人就塘厦城管局城管在处理本臻月花园楼下 惠民水产 新疆羊肉串 沃宜佳 等一系列门店占道经营问题上存在的严重行政不作为及履职不力行为,提出严正投诉。
事实情况:
臻月花园楼下摊贩长期违规占道经营,严重阻碍交通并堵塞消防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人此前已先后多次次通过12345向贵部门反映。然而,截至目前,现场乱象依旧,执法部门既未进行有效取缔,也未建立长效管控机制。这种“只接诉不办理、只回复不落实”的敷衍态度,属于典型的懒政、怠政行为。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城管部门负有查处占道经营的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城管及相关部门有义务协同清除障碍。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履行法定职责,贻误工作的,应给予处分。
塘厦城管分局的行为已涉嫌违反“首问负责制”及“限时办结制”的相关行政效能规定。
我的诉求:
责令相关执法部门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理臻月花园楼下占道经营顽疾;
对相关责任人员推诿扯皮、执法不严的行为进行内部调查与问责;
在5个工作日内,由部门负责人直接向本人反馈具体整改措施及处理结果,而非由临时工或无关人员敷衍回复。
特别声明(保留权利):
再次出现“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循环,本人将认定贵部门存在持续性行政不作为。届时,本人将不再局限于本级投诉,而是严格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及《行政复议法》,采取以下措施:
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市级省级城管主管部门提起实名信访举报;
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委员会举报相关责任人失职渎职;
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追究相关部门法律责任,并申请公开执法记录以查证履职情况。
请贵部门高度重视!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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