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投诉长安镇劳动局监察大队执法不作为

用户GE1mgm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3-17 19:08:3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2354
处理用时:5小时3分
我妻子自[2020-04-21]起在[东莞市金伯乐马术游乐有限公司]工作,任职[会计],双方存在合法劳动关系。该单位自[2025年1月份]起,无故拖欠工资长达13个月,至今未支付,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迫于无奈,我代妻子向东莞市长安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请求依法查处欠薪行为、责令单位支付拖欠工资。经大队组织调解,因单位拒不配合,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大队已出具调解不成功证明。
 
调解无果后,我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书面现场请求长安镇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出具《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决定书》,但大队工作人员以“无此服务”为由明确拒绝,未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执法文书,未履行监管与执法职责。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支付,并依法出具行政处理责令支付文书。长安镇劳动监察大队以“无此服务”拒绝出具决定书,属于不依法履职、行政不作为,导致我妻子无法通过行政执法途径快速维权,合法权益持续受损。
 
现恳请上级部门依法监督,督促长安镇劳动监察大队立即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出具《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决定书》,查处恶意欠薪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法律尊严。
 
日期:2026年03月17日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31809290382401】已收悉。
您本次补充的诉求内容已追加至原工单(编号:0826031716003399301)一并处理。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结果我们将尽快向您反馈。感谢您对热线的理解与支持!

问政人评分

5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