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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诉东莞东城寿司郎(国贸城店)食品安全问题的问政
用户1OGezb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24 18:03:1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3700
尊敬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好! 本人于2026年3月13日晚(约20:00-21:30),在东城街道鸿福东路民盈国贸城“寿司郎”门店就餐,消费三文鱼刺身等生食类餐品,金额322元。 一、事情经过 当晚就餐时未察觉异样。但就餐结束约12小时后,即3月14日早上8时,本人开始出现剧烈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症状持续加重,晚上21时,本人体温升至38.5°;当日晚上11时30分,本人前往东莞市大岭山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诊断为“急性肠胃炎”。3月16日,因症状未缓,再次就诊。 三、因果关系说明 1. 潜伏期吻合:从就餐到发病约12小时,符合细菌性食物中毒(如副溶血性弧菌)的典型潜伏期范围。2. 唯一高风险来源:发病前24小时内,除该店餐品外,本人未进食其他生食、隔夜菜或外卖等高风险食品。3. 生食类食品风险:寿司郎主营生食海产品,对食材新鲜度、储存温度及操作卫生有极高要求,一旦冷链断裂或交叉污染,极易引发食源性疾病。 三、投诉依据 据公开报道,寿司郎近年来在北京、深圳、佛山、珠海等地门店已多次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投诉,部分曾被立案调查。作为连锁品牌,其东莞门店的食品安全状况同样令人担忧。 四、投诉诉求 1. 对东莞东城寿司郎(国贸城店) 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核查生食类食品的进货查验记录、储存温度、操作人员卫生状况及当日留样。 2. 要求该店依法赔偿(退一赔十,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其中包括餐费322元+就诊费300元),并书面整改。 3. 如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请依法查处。 五、后续说明 本人已保留就诊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愿配合调查。如本次投诉未能妥善解决,本人将保留向市长信箱、公共媒体等渠道进一步反映的权利,必要时将进行法律起诉。为避免不必要的社会关注及舆情风险,恳请贵部门尽快介入处理。 谢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26日与您进行电话了解情况后,于2026年3月27日对被举报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寿司郎(国贸店)持有有效证照,现场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均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我局检查该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区和食品储存区未发现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存在违规餐饮加工操作问题,同时该餐饮店向我局提供该批次食材的供应商证照、进货单据以及合格的检测报告等资料。关于您提到的食用该餐饮店套餐后出现身体不适的问题,我局联系您了解情况,并现场对该餐饮店2026年3月13日的订单进行核查,该餐厅大部分为自助选餐模式,提供同类的菜品供客户自选,根据不同颜色的菜碟分不同价格进行结账,该餐饮店提供的营业数据显示当天在该店就餐人员约一千人次,进食过同类菜品的人员较多,暂无其他顾客有反馈相关身体不适的情况。综上调查,暂无直接证据显示该餐饮店提供的食品存在问题的情况。且我局已对该餐饮店的相关食品和餐具进行抽检,检验结果均为合格。鉴于证明被举报人制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证据不足,我局不予立案;并已要求该店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规范进行加工,做好三防措施,定期除四害,保证厨房环境卫生整洁,加强食品加工区管理。 关于退赔诉求,我局开展调解,被举报人明确表示不参加我局组织的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终止调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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