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社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择辅点需征得主点同意的疑问
东莞社保参保人目前实行“一人一主点一辅点”制度,其中主点和辅点均可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即“社区”)。为何参保人选择辅助就医点,需要签约主点家庭医生,并征得主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而不是直接在第二家社康直接办理辅点签约,难道这种便民的措施就是为了为难老百姓。请问家庭医生的职责是什么,每年为签约人主动提供什么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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