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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收费、条款无效
阳光灿烂美好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4-01 10:07:0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5087
一、关于不动产权证办理:720天办证条款无效,应按法定90天履行1.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720日内办理不动产权证,系贵司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该条款不合理延长办证期限、减轻与免除贵司应承担的办证义务,严重排除业主核心权利。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交房后90日内协助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为法定义务,不能通过格式条款予以排除或变相拖延。3.贵司至今未按法定时限完成办证相关手续,已构成逾期办证违约,严重侵害我方合法权益。诉求:1.确认合同中关于720天办证的格式条款无效;2.贵司严格按照交房后90日的法定期限,限期完成首次登记及分户不动产权证办理,并书面告知办证进度与完成时限。二、关于地下车库及公共区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1.小区负二楼通道路面狭窄、多处堆放建筑垃圾与杂物,严重影响正常通行、消防疏散及应急救援,存在重大人身安全隐患。 2.地下车库及充电桩未完成竣工验收、未取得合格验收文件,不具备合法交付及使用条件。3.上述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贵司及相关管理方未履行安全保障、环境维护及设施合格交付的法定义务。诉求:1.立即全面清理负二楼垃圾、杂物,对狭窄通道进行修缮、拓宽与优化,消除所有通行及消防隐患;2.立即对地下车库、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并公示合格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三、关于违规收取停车费及收费公示问题1.在地下车库及充电桩未验收、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贵司/物业公司仍强行收取停车费,属于违规收费。 2.贵司至今未依法公示停车收费的备案依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费用用途等信息,侵犯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 诉求:1.在地下车库及充电桩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前,立即停止收取停车费;2.限期完整公示停车服务收费的政府备案文件、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收支管理方式,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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