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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松山湖消防部门,履行广东省颁布的最新电动车停车法律规定。

祖国再次强大了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4-02 09:34:0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5269
处理用时:9天4小时39分
《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文件规定,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高层建筑电梯轿厢,不得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在高层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充电。对违规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松山湖万科金域松湖小区(工业北四路2号)一楼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法停放大量电动自行车至少10年以上,而且物业年初在松山湖住建局通过权威合法投票途径,让业主投票,已通过电动自行车不能进入小区方案,业主多次要求物业执行,物业拒不执行,请松山湖消防等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到现场查处。
问政部门:松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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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市民,您好,诉求已收悉。一、4月3日,我大队联合北部片区工作人员到松山湖工业北四路2号万科金域松湖花园小区进行投诉核查,现场核查发现小区楼栋架空层公共门厅位置停放电动自行车,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小区物业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督促其物业限期改正,对楼栋架空层公共门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现场走访了解,万科金域松湖小区于2012年取得消防验收许可,前期小区并未有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现小区住户有3400户,居住人员有1.5万人,电动车存有量约有2800量左右,现小区内无法满足电动自行车停放的问题。后续,我大队将联合北部片区,房管所等多个部门进行座谈协商,尽可能解决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问题。如有疑问,可联系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方式:0769-23070119。二、经了解,金域松湖电动自行管理表决后物业企业在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的过程中,发生冲突,导致无法执行;物业企业自4月8日起,将分批清理停放在楼栋下的电动自行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松山湖城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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