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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符合补办不给我补办建房又说违建

用户PWIRxp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4-02 15:57:5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5350
处理用时:11天2小时6分
我是石碣镇四甲村何屋基村民,我家几户只有一块宅基地1987年前建好的,申请宅基地又说没有用地指标,我家房屋又符合东莞市宅基地补办暂行办法为什么不能给我补办,只说村代表不同意又没说什么原因不同意,别的村民不符合的就同意补办,难道是我没钱就不同意,我儿子都20岁了,难道我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只能先建后补,建了又说违建现在拆了又不给我水电,又没有补助难道要我一家都在外面租房住吗?国家政策省政策都是对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是好的为什么到了东莞这不一样了
问政部门:石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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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关于补办宅基地用地手续问题:经何屋基村小组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其补办位置属于主体房屋建成后加建的,不属独立的宅基地,也不属原宅基地分配范围,且没有任何村小组分配其使用的凭证。经成员代表表决不通过其补办宅基地用地手续。2,关于同意别的村民补办的问题:其他村民申请补办宅基地用地手续也需经村小组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经成员代表确认申请地块属村小组承认的宅基地,表决同意其补办宅基地用地手续,再提交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2]65号文第二条规定,补办宅基地用地手续范围是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农房或者已取得建设批准并按批准内容建成的农房。并根据第七条第(三)项第2点,申请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的应满足建成后未改建重建的条件,才能申请补办宅基地用地手续。根据现行的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并不能在没有完善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先建设后补手续。村委和镇部门已经批准该地址主体房屋按照土地证红线范围建设,但当事人在建设主体房屋时一同建设未完善用地手续部份,属违建。我村和城管部门与屋主交涉多次并未得到有效整改,所以镇政府联合各部门采取强拆措施进行整改。4,关于水电问题:因在强拆整改过程中,屋主与其家人情绪十分激动,甚至采用过激行为进行暴力抗法,导致强拆整改不能顺利完成,导致整改不到位,仍需采取停水停电措施。5,关于补助问题:如村民实在没有房屋居住,可到村委会提交申请,申请住房补贴,但前提要符合低补户和最高收入等相关规定。如有疑问,请联系四甲村委会,联系电话:863899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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