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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既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为何不以家庭单位成员条件购买保障性住房
清酒222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4-06 20:20:07
状态:
待处理
编号:576093
1.在莞樟路保障房申购资格过程中,明令以家庭单位申购,前期我们也咨询了销售人员是否可以夫妻双方以家庭为单位来申请得到的答复是可以,对于购房条件满足社保一年及大专学历,女方社保满足条件学历不满足,男方学历满足但是社保不满足,既然以家庭为单位来申购,可以进行互补的,但东实集团说住建局要求申请人为单人且同时需要满足两个条件。这就和以家庭单位购房冲突。建议领导关注这些问题。并做出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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