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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桥头镇喜洋洋电梯公寓房东拒不履行合同,噪音扰民导致无法居住,恶意拖延退还押金

微信用8Lhzw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11 19:36:3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7182
处理用时:4天17小时21分
本人于2026年3月9日,承租东莞市桥头镇新城路喜洋洋电梯公寓53号房间,月租金580元,押金700元,签订正规租赁合同。
 
入住后发现,房屋楼下为桥头中心市场,长期存在凌晨、清晨剁肉噪音及墙体震动,严重影响正常休息与睡眠,导致房屋完全无法居住。本人已多次与房东沟通,提出减租、换房、退租等解决方案:
 
​
1. 房东拒绝减租;
​
2. 仅提供采光极差的朝内房间,不符合租房时约定的朝外、采光好的居住需求,本人有权拒绝;
​
3. 本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房东无法提供合格居住环境,申请无责退租,要求全额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房东以“按合同来”“无理取闹”为由恶意拖延,甚至威胁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现投诉请求:
 
​
1. 要求桥头镇住建部门、网格管理中心介入调解,督促房东全额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
​
2. 要求城管、环保部门对楼下菜市场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查处,还周边住户正常居住环境;
​
3. 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保障承租人合法居住权益。
 
本人已完整保留所有聊天记录、租赁合同、租金转账记录、噪音视频等证据,可随时配合调查。
问政部门: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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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桥头分局、桥头镇李屋村回复如下: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桥头分局工作人员于2026年4月13日11时47分通过电话与您本人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了具体情况。2026年4月14日10时43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桥头分局工作人员联合桥头镇李屋村前往现场核查。经了解,该处有部分猪肉档口需在凌晨对屠宰场运输的猪肉进行割肉、砍骨等分解作业,期间产生噪音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桥头分局工作人员走访周边商铺档口,对档口负责人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其在作业时同步采取加铺隔音垫、关闭铁闸等综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扰民。新城市场作为周边社区重要的生鲜食品供应场所,其运营时间与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密切相关。为保证食材在清晨能准时上架、满足市民采购需要,部分商户(如肉类、禽类档口)需要在凌晨时段进行配货、分拣等准备工作。因此,市场自凌晨12点后便有商户陆续开始作业,期间难免会产生一定的作业声响。接下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桥头分局将持续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与监管,督促各商户在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进一步落实降噪措施,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桥头分局,联系电话:0769-83451278;桥头镇李屋村,联系电话:0769-8345477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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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靓仔好正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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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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