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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更换参保地(深圳变成东莞)需要重新认定吗

用户md9HRI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12 12:23:4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7292
处理用时:1小时46分
以前深圳医保认定过二类门特(系统性红斑狼疮),现在参保地变为东莞,怎么享受待遇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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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41213001983501】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需要重新申请门特。门特申请流程申请条件 申请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需达到门诊特定病种相应的临床医学诊断标准。  接诊医师应根据我市门诊特定病种有关政策及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受理参保人门特申请。   注意:选择广州三级定点医院作为门特选定医院的,提供的病历资料中需包括该医院的就诊资料。  办理材料 1.《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仅在医疗机构申请时提供,由医生盖章填写;  2.《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医疗机构定点表》;  3.确诊门特病种的相关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复印件;  4.近三个月相关的病历资料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复印件,纸质,1份。  注意:选择广州三级定点医院作为门特选定医院的,提供的病历资料中需包括该医院的就诊资料。  表格下载路径:http://www.dg.gov.cn/ylbzj/gkmlpt/content/3/3512/post_3512992.html#3332  http://www.gd.gov.cn/zwgk/gongbao/2023/35/content/post_4327779.html(含认定申请表)  办理地点:特定门诊病种诊断及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http://www.dg.gov.cn/ylbzj/xxcx/mztdbzzdjzl/content/mpost_3618620.html  门特认定线下窗口申请办理的,均前往市内具备相应门特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在市内具备相应门特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特备案,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将门特备案信息上传至医保系统即可。  查询网址:http://www.dg.gov.cn/ylbzj/xxcx/mztdbzzdjzl/content/mpost_3618620.html  (特殊情形:需要到广州的医院门特就医,可以在广州联网三级定点医院办理,广州三级医院不能办理的,门特申请前往市内有资质医院办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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