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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工业西路违规停放,影响市民出行

微信用OpWQT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4-13 09:12:0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7436
处理用时:8天8小时19分
本人于2026年4月13日上午8:59,在东莞市寮湖路往工业西路方向(附近有香顺-宴窝喜宴),路边拍摄到车牌号为粤SU6635(挂车号牌粤U6635挂)的吸污作业车辆,违规停放在马路中间的直行车道内,未开展任何作业,也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直接占用了正常通行的车道资源,导致该路口早高峰时段严重交通拥堵(三车道变成一车道),严重影响包括本人在内的大量市民的正常出行。以及该路段修路什么时候能作业完成?已修路半年有余,是否考虑下市民们的正常出行呢?
一、投诉事由与事实依据 
1. 违规占道事实:该车辆为市政环卫类吸污作业车,当日在路口直行车道内长时间静止停放,无任何作业动作(无人员操作、无管道接入、无作业警示),属于无正当理由占用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
2. 造成的影响:事发时段为工作日早高峰,该路口车流量极大,车辆占道直接导致后方车辆排队拥堵,通行效率大幅下降,本人及周边车辆被迫等待、变道绕行,严重影响了正常通勤,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3. 证据留存:本人已拍摄现场照片(附后),清晰记录了车辆号牌、停放位置、现场路况等完整信息,可作为事实依据。 
二、投诉诉求 
1. 请贵单位依法核查该车辆的归属单位、当日停放原因,对其违规占道、影响交通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涉事单位整改。
2. 请督促涉事单位加强作业车辆管理,规范作业流程,严禁无作业占道、违规停放等行为,避免此类影响市民出行的事件再次发生。
3. 请将本次核查、处理结果以书面短信形式反馈至本人,保障市民的合法出行权益。
三、补充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作业车辆作业时也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保障通行安全。该车辆的行为已明显违反相关法规,且在早高峰时段造成拥堵,性质较为恶劣,恳请贵单位严肃处理。
问政部门:松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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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感谢市民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一、关于市民反映的问题,经了解,该市政施工车辆于4月13日8时55分停放在工业西路上,期间车辆后方已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相关情况我大队已电话向市民解释。下一步,我大队将加强园区道路巡查工作,保障道路畅通有序,感谢市民理解。 特此回复。 松山湖交管大队。二、工业西路篮球公园旁地下污水设施出现塌陷问题现正进行抢修作业。2026年4月13日上午8点半施工区域涉及乔木迁移作业,期间一辆疏通车因洒水养护作业临停在工业西路往南方向右幅车道,发现对过往车辆造成影响之后又紧急行驶至路口宽敞区域靠路边施工围挡边停放,并在后方设置反光锥筒、导向牌及警示标志。对于因抢修施工对来往车辆及市民出行造成不便,后续我部门会优化施工流程,错峰施工,完善交通疏导,最大限度减少对路面交通的影响,同时督导施工进度,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修复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松山湖城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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