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市自然规划局

微信用gaGZu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4-16 13:24:26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78161
等待回复:4天23小时34分
一、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贵局就虎门镇云锦花园项目作出的案涉规划变更审批许可;
2.依法核查开发商佳裕置业(东莞)有限公司提交的 “业主意见汇总” 中业主签名的真实性,追究其以虚假材料骗取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
3.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对案涉违法规划变更行为作出处理,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二、事实与理由
(一)案涉规划变更审批程序严重违法,申请材料系伪造,依法应予撤销
申请人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向贵局反映:云锦花园开发商佳裕置业(东莞)有限公司涉嫌伪造业主签名,骗取案涉景观绿地、道路、地面停车位等场地的规划变更审批。贵局告知书以 “批前公示无异议、业主意见比例符合民法典要求” 为由审批通过,但该认定存在严重错误:
1.“公示无异议” 不能替代业主真实同意,更不能豁免开发商的合同义务。批前公示仅为行政程序的形式要求,不能证明业主对规划变更的真实意思表示,更不能掩盖开发商伪造业主签名的欺诈行为。同时,根据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章第十四条明确约定:规划变更确立后,出卖人应在 10 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案涉规划变更发生后,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向任何业主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直接剥夺了业主的法定解除权与知情权,该规划变更对全体业主不发生约束力。
2.申请材料真实性是行政许可的法定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开发商以伪造的业主签名骗取审批,属于典型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贵局应依法撤销该审批。
3.贵局未履行实质审查义务。贵局作为规划审批机关,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定审查义务。在申请人已明确提出伪造签名的异议后,贵局未核查签名真实性,仅以形式审查通过审批,属于未依法履职。
(二)贵局以 “民事纠纷” 为由推诿监管责任,属于行政不作为
问政部门:虎门
分享

官方回复

正在等待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