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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弘林高级中学校卡强制最低消费的投诉书

弘林给我低调点 来自:汕头市 发布日期2026-04-17 21:37:22 状态: 待处理 编号:578441
等待处理:6天0小时33分
我是东莞市弘林高级中学在校学生,现针对学校不合理限制校卡消费权限的问题,向贵单位进行实名投诉,恳请介入调查并督促学校立即整改,保障学生正常校园生活权益。
 
我校校卡作为学生在校就餐、购买学习及生活用品的唯一支付载体,学校擅自制定违规规则:校卡账户余额低于40元时,直接禁止所有消费行为,只有账户余额高于40元,才能正常刷卡使用,该规定完全无视学生日常消费需求,给全体学生带来极大不便,且涉嫌违规限制学生消费权利。
 
日常校园消费多为小额支出,学生往往会根据自身需求合理留存卡内余额。按照学校此项规定,只要校卡余额不足40元,即便仅剩十几元、几元钱,也无法购买餐食、饮用水、文具等刚需物品,必须先往校卡内充值,直至余额高于40元,才能进行消费。这一做法严重违背校园后勤服务的便民初衷,强行要求学生超额充值,极大影响了我们正常的校园生活与学习。
 
该行为不仅给学生造成诸多困扰,更违反相关管理规范。校园消费服务应遵循自愿、便民原则,学校无权擅自设置账户余额消费门槛,强制学生进行充值,侵犯学生自主支配个人财产、自由消费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中小学校园后勤服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加重了学生的消费负担与不便,已引发全体学生的极大不满。
 
在此,我向贵单位提出明确诉求:一是责令学校立即取消校卡余额低于40元禁止消费的不合理规定,保障校卡内有余额即可正常消费,不设置任何余额消费门槛;二是督促学校优化校卡管理系统,尊重学生消费与充值意愿,严禁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条件;三是规范校园后勤服务管理,秉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杜绝此类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再次发生。
 
校卡消费直接关系每一位学生的基本生活保障,恳请相关部门重视此事,尽快核查核实,督促学校立刻整改,切实维护我们学生的合法权益。
问政部门: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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