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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联丰集团米亚厂依法足额补缴住房公积金,停止违法方案

微信用ZVaol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19 20:15:53 状态: 待处理 编号:578793
等待处理:4天19小时45分
尊敬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是联丰集团米亚厂(科艺厂区)员工,现就公司严重侵害职工公积金权益的行为进行投诉。
 
一、关于公司提供的公积金补缴方案严重违法
 
1. 公司提出的公积金补缴方案,按员工底薪而非实际月平均工资(含奖金、加班费)作为补缴基数,属于未足额缴存,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强制性规定。
​
2. 方案二提出按2%比例补缴,低于法定最低缴存比例5%,直接突破法律底线,严重损害职工权益。
​
3. 方案一中将补缴周期拖延至2033年,明显属于变相拖延、拒不履行补缴义务。
 
二、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违法
本次职代会代表绝大多数为已正常享有公积金的班组长及管理层,一线普工代表仅占四人,不具备广泛代表性。其通过的补缴方案,是管理层单方面制定的“缩水版”方案,不能代表广大未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普通职工的真实意愿,对我个人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三、公司恶意拖延补缴,此前已涉嫌阻扰执法
早在2025年6月、9月,数百名员工已就此事向贵中心投诉,公司却以“协商方案”为由,恶意终止了贵中心的立案进度,导致补缴事宜一直拖延至今。现又推出此违法方案,明显是继续拖延、逃避法定责任。
 
本人已于近期向阳光问政平台投诉,但公司还是继续推出该违法方案,现再次恳请贵中心:
 
1. 立即责令公司停止执行该违法补缴方案;
​
2. 依法对公司的欠缴、未足额缴存行为进行核查,责令其按员工历年实际月平均工资、不低于5%的法定比例,一次性足额补缴住房公积金;
​
3. 对公司恶意拖延、阻扰执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本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权的权利,恳请贵中心秉公执法,维护普通职工的合法权益。

若本次诉求仍得不到公正处理,我将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继续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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