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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天林湖下去物业 和开发商乱收费

微信用BSyH6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19 20:30:50 状态: 待处理 编号:578782
等待处理:4天19小时45分
1.对于地面占用业主公摊面积 停车。停车费应属于业主 。而不是物业和开发商 
2. 二次车费 ,对地面停车收费 ,然后进入 地下车库还要收取一次费用 。这个二次车费是否合理属违法乱收费行为 
3.月租 350 元 超出市场价 。
我们小区问题很多 多 次递交成立业委。房管局已二期未开发为理由 ,二期大概十年未建 。房管局居然把未开发的二期也算入户数之中。以我们签名不够拒绝,真是荒谬之极。一起900 多户 。我们签了 300多户 。房管局把二期未开发 的也算进去 说有3000多户。
还有开发商外围圈地建停车场收费 。投诉多数无果 。我们业主苦不堪言
问政部门: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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