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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改电动车载儿童1.2米限制,改为按年龄(6岁超高娃接送难)

微信用rPNo6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22 08:13:48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79197
等待回复:3天0小时13分
本人是东莞家长,孩子仅6岁就已超过1.2米,属正常发育偏高,但按《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不能用电动车接送。
 
孩子年龄小、无自理能力,上学/放学必须接送;家庭无汽车,日常只能靠电动自行车短途出行。一刀切按身高,完全不考虑低龄高个子儿童的现实刚需,非常不人性化。
 
建议参照广州、佛山、汕头等城市,取消1.2米身高限制,改为允许搭载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兼顾安全与民生。请将此建议纳入法规修订调研,解决普通家庭接送难题。
问政部门: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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