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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道府履复(2026)30号 《道滘镇政府信访答复书》里违法、违规、不作为、自相矛盾的地方

yangwb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4-26 00:02:3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0121
处理用时:2天4小时38分
东道府履复(2026)30号 《道滘镇政府信访答复书》里违法、违规、不作为、自相矛盾的地方
一、核心违法点:开发商  物业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属于违法建设,政府明知却不依法查处
答复明确承认:
“该项目规划为机械停车库,竣工验收时为地面停车场;2016 年开发商按规划建设机械停车库时,因业主反对改为临时休息场所。”
违法点:
1.开发商  物业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属于违法建设
o《城乡规划法》第 64 条:未按规划建设、擅自改变用途,规划  城管部门必须责令整改、限期拆除,可并处罚款。
o答复中 “临时休息场所” 无任何规划审批手续,属于典型违法建设。
2.道滘镇政府明知违法,却未依法查处,属于行政不作为
o水乡管委会 2025 年 2 月已发函要求按规划恢复建设,但道滘镇至今未督促执行,也未启动执法程序。
o以 “业主意见不统一”“阶段性困难” 为由拖延,不是免除执法义务的理由。
二、政府混淆 “业主内部意见” 与 “违法建设”,用业主投票逃避法定执法责任
答复反复强调:
“因小区业主对机械停车库建设意见不统一、休闲场地配套需求未达成共识,导致原规划的机械停车库无法在短时间内恢复建设。”
“广场功能性使用问题属全体业主共同表决事项。”
违法点:
1.违法建设,不能用 “业主意见” 合法化
o无论多少业主同意,都不能对抗《城乡规划法》,不能把 “违法占地” 变成 “合法广场”。
o政府把违法建设问题降格为业主内部矛盾,本质是逃避监管、纵容违,说句难听点的是对霸凌行为的纵容。
2.以 “业主大会” 拖延执法,侵犯我的居住安宁权
o违建必须先拆除整改,再谈业主共同决定;政府本末倒置,让违法状态持续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o我作为受直接影响的业主,有权要求先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再处理其他业主诉求。
(由于文字限制,更多问题点请看附件图片)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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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42611585118501】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道滘镇有关部门核查,您反映的问题已进入信访程序并已答复信访人,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热线不受理事项及相应处理方式如下:(三)已进入信访程序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相关信访渠道;相关问题建议市民通过信访途径查看有关处理结果。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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