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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实验学校(中学部)教师私自加装监控

东北雨姐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4-26 13:13:01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80152
等待回复:4天20小时47分
老师个人在教室原有学校监控之外,再私自加装私人监控,是违规违法行为!
1.依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只有学校(单位)有权在教室装监控,教师个人无此权限。
2.国家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明确:监控由学校统一规划、建设、审批,个人不得私装。
3.侵犯学生隐私(违法)《民法典》第10321034条:学生在教室的课间交谈、表情、小动作等属于隐私,私装监控属于非法刺探、侵扰隐私。
4.《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收集学生影像等个人信息,必须取得同意或法定职责;老师个人不属于“法定职责”,也未获学生家长同意,属于违法处理个人信息。
5.学校已有的合规监控,已经覆盖安全与管理需求;个人再装属于重复、多余,且动机多为个人化管理,非公共安全。
诉求如下:1.要求立即整改 2.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海德实验学校侵犯学生隐私权到底什么时候能结束?
问政部门: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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