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拒绝一切住房公积金集体协商与分期6年方案

用户S9Pdwi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4-26 14:05:48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80171
已超时
1. 明确反对转为“集体协商”:要求公积金中心将本人案件转为个案立案,不与其他员工案件合并处理;
2. 反对“6年分期”方案:要求责令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1-3个月)一次性完成补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期方案;
3. 追缴全部应缴金额:要求公司按照本人实际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按法定比例(5%-12%)补缴在职期间的全部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基本住房保障,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强制性权利,不容任何形式的“协商分期”变相剥夺。米亚公司作为拥有17000余名员工的大型企业,长期不为底层员工足额缴纳公积金,已构成系统性违法。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集体协商”为名中止个案处理,消极履行法定职责,更是对投诉职工合法权益的二次伤害。

6年分期,本质上是用时间换违法成本、用程序拖垮维权意志。这样的方案,不应被任何执法部门认可,更不应强加于不同意分期的职工身上。

恳请贵中心正视本人的投诉请求,依法履行职责,责令米亚公司限期一次性补缴全部欠缴公积金!

此致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分享

官方回复

正在等待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