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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镇太和社区以“市局内部文件”强收业主隐私,阻挠业委会成立,请求督查

msou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4-29 16:55: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0881
处理用时:9天21小时10分
我们是东莞市石排镇凯旋湾花园二期业主。
本小区已按规定启动首次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筹备工作,我们已依法联名推荐 8 名筹备组业主代表,并完整提交 8 名候选人的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物业费缴纳凭证等全部资格材料,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已与东莞市住建局正式沟通并得到明确答复:
现行法律法规并未要求联名推荐业主提供身份证、产权证等隐私材料,内部文件不能对抗上位法。
但目前石排镇太和社区居委会、石排镇房管局,明知市住建局已明确法律口径,仍以 “按内部文件办事” 为由,拒不执行上级指导意见,继续强行要求全体联名业主的隐私材料,否则不予审核、不予推进,严重阻碍业主大会筹备工作。该行为属于超出法律规定增设门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的规定,严重阻碍业主大会筹备工作,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现正式恳请东莞市住建局:
书面明确: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候选人,无需提供联名业主身份证、产权证等隐私材料;
依法督促石排镇太和社区、房管局立即停止违规设卡,按期审核候选人资格并公示;
请平台予以督办,谢谢!
问政部门: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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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年4月30日11时40分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对诉求进行办理。根据《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相关规定,镇街(园区)或受镇街(园区)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对推荐的业主代表进行身份核实;而十名业主推荐是《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前提条件,因此,报名业主所提交的推荐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直接影响到筹备组的合规性;综上所述,我社区要求推荐人提交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其核心目的是严格核验推荐人合法业主身份,确保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合规性,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及相关指导细则规定,业主大会会筹备组相关推选、推荐行为,是本小区合法业主的权利。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是确认业主房屋产权、界定业主身份的核心凭证,身份证是确认推荐人身份信息的法定凭证,收集两类证书复印件,是核验业主身份、杜绝“被推荐”、“一人多签”、伪造等情况发生的必要环节。如有疑问,请联系石排太和社区,联系电话:8665326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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