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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1月取得的中级经济师证在2026年能否申领人才补贴的咨询

静待花NGQnZ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4-30 14:56:5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1050
处理用时:11天3小时46分
东莞市人社局:

您好!本人于2025年3月开始在东莞市南城一家私企工作,并于2025年11月通过了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

了解到2026年可能是东莞市人才引进培养相关政策的更新年,因此想向贵局咨询:

2026年我市是否会出台针对2025年及以后取得中级职称人才的全新补贴政策?

如果有新政策,像我这样在2025年11月取得中级职称,且2025年3月起在莞工作的情况,是否符合申领条件?具体的申领时间、流程和所需材料又是什么呢?

如果新政策尚未出台,像我这种情况,目前是否有其他仍在有效期内的市级或区级补贴可以申请?

辛苦回复,非常感谢!
问政部门: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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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您咨询的内容,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1. 具有我市户籍;2. 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 6 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3. 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 6 个月;4. 2022 年 1 月 1 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根据《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规定,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于2025年后取得证书的是不符合东莞市创新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申请条件。若有疑问可咨询我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013993。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承办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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