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紧急督办】关于顺丰速运虚假宣传及快件延误的申诉,请转邮政管理局处理

微信用0z6jm 来自:杭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05 11:44:5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1773
处理用时:5小时14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受理辖区内经营者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类投诉举报,本人本次诉求属于贵局法定受理职责范围。

本人快递单号:SF0223534467867。
顺丰在线客服(工号:42421709)明确向我告知该快件为顺丰特快航空件,我拨打顺丰官方热线95338核实后,系统明确判定该件并不是特快航空,实际为普通陆运快运。

顺丰客服及企业刻意做虚假宣传、虚假告知服务等级,故意误导消费者,已违反: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提供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及行政处罚责任;
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服务性能、等级、时效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本人目前在桐庐暂住,5月7日必须返回杭州,仅能在5月6日、最晚5月7日中午12点前在桐庐当地收件,一旦错过将无法收件并产生直接经济损失。

现向市场监管局郑重诉求:

1. 依法立案查处顺丰速运虚假宣传、服务欺诈的违规行为,按相关条例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2. 督促顺丰立即把该快件升级为航空特快件,加急中转、优先派送;

3. 确保尽量5月6日送达,最晚不得超过2026年5月7日12:00前派送到位;

4. 要求顺丰就客服虚假告知一事向本人作出解释及致歉。

相关聊天截图、客服工号记录、95338核实记录我已全部截图留存,作为附件一并上传,恳请贵局依法受理、介入督办。

补充内容(你直接复制填)

快件单号:SF0223534467867
证据材料:客服聊天截图、客服工号截图、顺丰官方95338核实记录已作为附件上传。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50512172671701】已收悉。
您本次补充的诉求内容已追加至原工单(编号:0826050511324627001)一并处理。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结果我们将尽快向您反馈。感谢您对热线的理解与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