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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EV5223危险驾驶

用户1343558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5-06 08:50:3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1864
处理用时:8天1小时22分
超标电动车EV5223于2026年5月6日07:43在莞城博厦高架桥附近危险驾驶,到处横冲直撞,还“鬼探头”,之后还辱骂小车驾驶员,小车驾驶员提出报警,超标电动车EV5223立即逃逸。
问政部门: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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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反映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感谢您对交通违法打击活动的积极参与!莞城交管大队已通知对方到大队接受处理。莞城交管大队于5月12日致电您沟通解释。若您有其它疑问,可致电莞城交管大队22333173进行咨询。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1评论

  • 靓仔好正05-06
    哈哈哈哈哈哈哈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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