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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通知没到位,造成货款人利息损失

小小女人话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5-07 23:25:5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2390
处理用时:6天22小时56分
本人2019年在东莞银行大朗分行贷款40万,分10年等额本息还款,从2019年1月份开始还款至2026年5月一直按6.125%计息,没有帮我按照LPR政策计,
- 我从未被通知、从未签字同意不转LPR、银行也没尽告知义务 ,我要求银行按 LPR 追溯重算,退还多收利息
问政部门:东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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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我行已有专人跟进,并分别于2026年5月8日、9日及12日联系您沟通解释,我行曾于2020年3至4月期间通过我行微信公众号及官网等方式对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及线上申请方式进行公告,就“转换范围、转换规则、转换时间、办理期限及办理方式等”进行说明。但是,我行并未收到您的转换利率申请。基于您错过了调整机会,您可于近期向我行提交转换利率申请,我行审批后将为您调整相关利率。但我行无法满足您要求退回利息的诉求,您表示不接受。如您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东莞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联系电话:0769-2166771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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