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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认定高新企业,新旧政策衔接学位年限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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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5-08 08:57:50
状态:
待处理
编号:582277
您好,我司2023年12月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适用旧东府办〔2019〕45号文件。 1、请问2025年5月1日前认定高新,是否依旧按认定起5年学位优待执行完毕? 2、高新资质3年到期(2026年12月)不重新复审认定,会不会提前取消2026、2027年学位指标? 3、2025年新政策只针对2025.5.1之后新认定高新,存量企业老人老办法是否沿用5年政策? 麻烦教育局明确新旧政策衔接规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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