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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村级审查环节遇到的问题

情深大圣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09 19:24:0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2755
处理用时:5天15小时57分
我是莞城街道创业社区村民,现就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村级审查环节遇到的问题,向贵部门反映情况。

1985年,村集体将一处宅基地分配给我家使用,地上房屋第一层于当年建成,整栋房屋于1999年1月1日前全部竣工,属于符合政策处理范围的历史遗留老宅。该宅基地自分配以来,一直由我家实际使用至今,权属清晰,无任何争议。

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需要当年经手分配的村干部对这块地的历史权属来源进行书面确认。但当年分地的村干部考虑到该地块历史分配面积较大,对现行政策把握不准,对签字确认存在顾虑,致使村级审查程序难以推进。

需要说明的是,这并非现任村干部不作为,而是1985年历史分配形成的面积问题,需要上级相关部门对村级进行政策指导,帮助村干部准确理解政策,依法依规完成历史责任的书面确认。

恳请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层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帮助村干部打消顾虑,依法推进村级审查和公示程序,让符合条件的历史遗留老宅能够顺利确权登记。
问政部门: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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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莞城农林水务局工作人员已告知您需要给时间戴屋庄经济社调查及搜集相关资料。戴屋庄经济社表示将和博厦经联社理事会商量该事宜,并尽快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议该事项,该局已要求戴屋庄经济社要将该事宜的处理进展情况适时告诉您。同时,该局在电话沟通中希望您给予戴屋庄经济社处理时间,并且该局也会定期跟踪事项进展。
      另外,莞城农林水务局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5月11日下午通过电话向您反馈相关情况。若您有其它疑问,可致电莞城农林水务局0769-22100369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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