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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投诉消防部门行政执法不当、履职不到位,纵容业主侵占公共消防通道

微信用oKO8h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5-11 00:46:1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2997
处理用时:8天1小时43分
我是万江奥园翡翠澜湾小区2栋2601的业主,消防大队进行了回复,但针对贵单位此前关于万江奥园誉江苑翡翠澜湾2604户私设鞋柜占用公共消防疏散通道的答复,本人完全不认可,现就部门履职、问题定性提出实名异议并二次投诉: 贵单位答复存在根本性定性错误:楼梯间疏散通道是全体业主的公共生命通道,绝非2604户私人通道,不存在“仅占用2604户通道前往楼梯口”一说,私放个人物品是既定事实。2604户私占鞋柜,侵害的是整栋楼、全小区所有业主的消防安全与公共物权,不是两户之间的邻里纠纷,是明确的消防违法行为+侵权行为,不能简单以邻里矛盾调解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60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本身即违法,不以“是否造成实质影响”作为免责条件。贵单位以“社会普遍现象、维稳为由不予强制执法”,不符合消防执法法规,属于履职不到位、纵容火灾隐患。 依据《民法典》物权编,楼道公摊区域归全体业主共有,2604户私自占用属于侵权,消防部门有义务依法制止。 现正式诉求: ① 纠正此前错误定性,依法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2604户限期强制拆除鞋柜,清理公共通道占用物品; ② 对该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③ 督促物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排查楼道堆物问题; ④ 贵单位说并未违反消防法,请出示相关未违规的法律条文,作出解释,给予本人书面正式答复。 最后提点,2604用户的鞋柜现放置在逃生的楼梯间通道,消防大队并未将2604用户楼梯间的鞋柜的图片进行上传,未将电梯口的摆放的多辆小车进行图片上传。怀疑有懒政。请予以回复
问政部门: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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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奥园翡翠澜湾,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博雅街1号,物业服务单位为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塘厦分公司。根据职责,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于2026年5月14日派员对该小区实地核查,发现该小区2栋26层存在杂物占用疏散通道的情况,投诉属实。
针对存在的问题,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对物业服务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物业对占用疏散通道的杂物进行清理,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将按照整改期限到场复查。同时,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对物业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要求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建筑内疏散通道畅通。
最后,感谢市民对消防安全的关注,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联系电话0769-2868691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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