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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未成年人申请救助被刁难,石龙民政强制要求进救助站

微信用ga4On 来自:汕头市 发布日期2026-05-11 18:37:4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3209
处理用时:7小时6分
本人17岁未成年人,独自在东莞石龙镇生活,无收入来源,属于困境未成年人,生活困难。本人前往石龙镇民政部门申请300元临时生活救助,工作人员拒不办理,强制要求必须进入救助站安置才给予救助,本人仅申请现金救助、不愿进入救助站,对方推诿不作为、漠视未成年人基本生存保障。
本人已通过东莞12345(工单:042605111110103310001)、广东省12345(工单:2326051118242090448101)多次投诉催办,仍拖延处理。现公开问政,要求今晚办结发放救助金,不得强制安排救助站,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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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51214090524801】已收悉。
经核实,您本次反映的事项已在热线登记(工单编号:042605101319241479001),该事项目前仍在正常办理中。待办理有进一步结果,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
感谢您对热线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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