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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离职退保(仅退养老),申请恢复封存的职工医保年限

知识的力量 来自:汕头市 发布日期2026-05-12 18:48:4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3481
处理用时:7小时2分
尊敬的医保局领导:
 
本人2007年在东莞工作,当年离职办理了市外农民合同制工退保,仅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未办理任何医保退保、未领取过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因当年社保、医保系统未完全分离,导致医保缴费记录被系统封存,无法正常累计。现本人正常参加职工医保,依据东莞医保政策,2010年前仅退养老、医保未退的,可恢复封存的医保缴费年限 。
 
恳请贵部门核查本人2007年前在东莞的职工医保参保记录,解封并恢复该段医保缴费年限,合并累计至本人现有医保账户,无需补缴任何费用。非常感谢!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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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要补充【当时工作单位名称,在东莞哪个镇街参保】以便部门核查处理。
请您在信息补充完整后,重新提交新工单,以便部门及时核查处理,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5分
点评:处理速度非常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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