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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审文件中的交流轮岗问题

KaiChuen 来自: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5-14 13:50:20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83872
等待回复:6天16小时21分
省文件要求评副高需要至少一年的轮岗交流经历。请问:高中教师被学校派到集团校的初中、甚至是小学任教,在东莞市评职称的时候是否认定为轮岗交流经历?关于这方面东莞教育局有没有明确的文件或指导意见规定交流能不能跨学段?
问政部门: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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