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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优购哆超市变质食品维权第14天!!!
小菇凉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5-14 18:27:4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4005
尊敬的东莞市市场监管局领导您好,我于5.1号在黄江镇优购哆超市所购的变质火腿肠依然没有得到满意结果,黄江分局短信告知让我去人民法院起诉,我不否认黄江分局工作人员的调解努力,的确很辛苦,可是民事诉讼对我来说太消耗时间和精力,您知道吗?变质食品出现以后,商家第二天居然关闭了和我在淘宝平台的对话渠道,这是伤害我最大的地方,你店铺既然觉得你们没问题,你们为什么拉黑屏蔽消费者的聊天渠道?为什么要逃避?为什么不能尊重消费者尊严?为什么不能尊重国家食品安全法?这件事情的确是小事,小事是因为没有吃出问题,如果吃出问题呢?如果出现事故呢?商家这样服务出了问题,第一时间不给顾客道歉也不去积极配合处理,居然积极的拉黑消费者,屏蔽消费者的平台聊天渠道?这和肇事逃逸有什么区别?所以市场监管局黄江分局的处理结果,我知道这个结果我也说不出什么,都是按规章制度办的,但是商家整个服务过程,第二天拉黑屏蔽消费者?这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吗?请求东莞市市场监管局领导重新审查处理,你们辛苦了,谢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51508470269601】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本次反映的事项与热线工单(编号0326050312205782401内容重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江分局】此前已对该事项作出明确答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我局于2026年5月6日收到您的投诉(工单编号:0326050312205782401),我局已受理。2026年5月7日,我局致电您,了解投诉的具体内容和诉求。对投诉中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违法线索,我局予以核查。对于您的投诉请求,我局已联系被投诉人,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拒绝通过我局组织行政调解,因无法对您的投诉请求组织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您的诉求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相关争议,您可向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咨询。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江分局,联系电话:0769-8353113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对正在办理或已办理完毕、且无新情况或新理由重复提出的同一诉求,热线不再重复受理。 感谢您对热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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