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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抵制强制教师看管午休午餐!

是尾巴吧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5-15 15:16:2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4176
处理用时:1小时25分
强烈抵制强制教师承担午休看管工作
 
坚决反对把“看午休”转嫁为教师的日常责任,理由如下:
 
1. 教师本职是教书育人,不是看管吃饭睡觉
教师的法定职责是教书教学,午休看管属于额外劳动,却占用教师唯一的午间休息时间,严重透支教师精力。
最重要的是降低下午教学质量,产生负面影响,进一步损害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2. 教师是人,不是机器,休息权与基本人权不容随意牺牲
教师享有法定休息权,不能因为个别家长诉求或投诉,就无限压缩教师权益、把教师当成随时待命的“免费劳动力”。若学生确有午休刚需,责任主体不应是教师,是否可以通过财政买单、引入第三方托管机构或者聘请生活教师等方式解决?
3. 东莞午休政策依据不明,是否层层加码、加重教师负担,必须公开透明说明
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午休管理的通知》(东教财统后勤函〔2024〕9号)要求学校落实午休看管,但必须明确:该文件究竟依据国家哪一部、哪一条政策制定?
查阅全国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仅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保障学生必要午休”,从未强制由教师看管、更未要求无偿看管 。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更明确:午餐午休看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并未规定必须由教师承担 。
 
我们严重质疑:东莞此项措施是否过度解读、层层加码、把本应由政府和社会承担的责任,强行转嫁给一线教师?口口声声“为学生减负”,结果却是让教师负重前行——这样的减负,意义何在?公平何在?
 
诉求:
 
1. 停止强制教师无偿看管午休;
2. 午休看管可否由第三方或财政购买服务,或者聘用生活教师,不再占用教课教师休息时间;
3. 公开东莞午休政策对应的国家文件依据,接受社会与教师监督。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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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论

  • 是尾巴吧1小时前
    有何指教
    回复 jsz(来自:东莞市):嗯,好啊,不愧是教书育人。捧上天了。说话都比别人有水平。。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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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sz1小时前
    嗯,好啊,不愧是教书育人。捧上天了。说话都比别人有水平。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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