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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停电威胁催收

微信用ZJwAB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5-16 15:02:40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84432
等待回复:5天13小时0分
本人是东莞市常平镇金地明京花园商铺经营户,现就该小区物业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如实反映,并非本人恶意拖欠电费,而是依法行使自身合法权益,暂缓缴纳不合理违规费用。多次协商,物业方不理会处理,拖拉年多!
 
一、物业明确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1. 违规转供电加价牟利,无视发改委明文规定
物业不按国家电网实际目录电价收取电费,私自统一按1元/度向商户收取。物业经理亲口诉说硬性凑够1元补足供能损耗每度赚取差价。
依据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粤发改价格函〔2022〕938号文件明确规定:转供电主体不得以电费计量、按量征收能耗转供费,公共用电损耗只能纳入物业费或租金,严禁在电费里额外加价增收,该物业收费方式完全违反省级发改委政策文件,属于明目张胆价格违法。
​
2. 恶意胁迫商户缴费
因商户不认可违规加价电费,物业不顾商铺正常经营,私自对经营商铺停水停电,以此逼迫商户缴纳不合理费用。根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相关条例,物业无权以任何理由私自关停商户水电,该行为严重侵害商户正常经营权益,已造成实际经营损失。
 
二、本人暂缓缴费原因(有理有据,绝非拒交正常电费)
本人从来没有拒绝缴纳国家电网正常实收电费,始终愿意按照商铺独立电表实际用量、供电部门官方标准电价足额缴费。
只因物业长期违规加收高额能耗转供费、变相加价收取电费,收费标准无任何合法依据,严重损害商户切身利益。在物业未停止违规收费、未理清合规收费标准之前,我依法有权暂缓缴纳违规部分费用,以此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属于合理合法维权行为,并非恶意拖欠水电费。
问政部门: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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