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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开通电动自行车“无车销户”业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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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汕头市 发布日期2026-05-17 17:23:42
状态:
待处理
编号:584649
尊敬的东莞交警部门: 本人是一名普通市民,近期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将旧车(车牌:东莞B59418)折价卖给横沥镇雅迪门店,店家转卖后买家至今不配合过户,车辆仍登记在本人名下。本人多次通过12345、阳光热线求助,均被告知“不符合注销条件”——现行四种注销类型均需交验车辆,对车辆已交付他人、不在本人控制范围的情况完全不适用。 本人调研发现,这一问题绝非个例。仅阳光热线平台,近期就有多位市民反映同类困境:车辆已卖、买家失联、户销不掉,甚至因此无法为新车上牌。有市民今年3月已向交警支队提交了开通“无车销户”的建议。以旧换新本是惠民好政策,但“事后手续难办”正严重损害群众的获得感和政策公信力。 更为关键的是,同属广东省的广州市早已率先开通“灭失注销”业务——车主只需携带身份证、行驶证,现场签署《电动自行车灭失书面承诺书》即可办理注销,无需交回车辆,且支持线上预约。广州的实践充分证明,这一做法技术上毫无障碍。 当前正值《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期,恳请交警部门借此良机,参照广州经验,尽快优化注销流程。具体建议如下: 一、开通无车销户业务,允许车主签署灭失承诺书即可办理注销,不再强制要求交验车辆; 二、打通线上渠道,支持在“东莞电动自行车”小程序或公众号直接申请; 三、实行承诺责任制,申请人依法对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此举不仅能解决以旧换新“最后一公里”的堵点,助力新国标车辆顺利替换,也能提升交通执法精准度——避免已售车辆违法信息误记到原车主名下。期待交警部门倾听民声、主动作为,让东莞电动自行车管理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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