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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联兴照相馆乱收费宰客

用户0A1kBr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5-20 12:19:1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5303
处理用时:14天4小时7分
我仅仅是拿底片过去让他改成红底大一寸然后冲洗出来而已 没让他拍照 怎么就按全部价格30块算呢 还有在他那打印文件 我的要求都还没说他就打完了 我要的a4双面彩印 我刚说他就打完了 还一块钱一张 这不是宰客吗 几张照片几张纸39块
问政部门:樟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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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举报联兴照相馆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对该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被举报人登记注册情况如下:名称是:东莞市樟木头联兴照相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2441900MA4WH69R0N,登记经营场所是: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蓓蕾街7号2栋108室。
二、2026年6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被举报人登记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被举报人正常经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核实,该店已对大一寸照片冲洗、文件打印等服务进行价格公示。被举报人现场向我局执法人员陈述,在服务开始前,该店工作人员已将各项收费标准提前向您进行告知,您确认知晓后商家才开展服务,该收费行为符合市场调节价相关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向被举报人负责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坚守“顾客至上”的服务原则。
综上,暂无证据证明被举报人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您反映上述事项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您提出的举报事项不予立案。如有更多证据,请向我局提供,我局将根据您提供的证据做下一步调查。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樟木头分局,联系电话:0769-8770313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于2026年6月2日通过短信回复市民。
三、5月27日17:12我局致电商家调解,商家告知拒绝调解拒绝退款。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建议市民可通过民事诉讼或仲裁等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如需了解相关的法律咨询可拨打1234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我局于2026年5月28日11:10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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