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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河畔花园物业拒不退还停车押金100元

微信用RdPuT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6-01 23:48:36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87974
已超时
本人,曾在河畔花园小区(振兴西路1号)工作,为方便通勤向小区物业公司缴纳了100元停车押金,用于办理临时停车手续。现本人已离职,不再使用该小区车位,已完全满足押金退还条件。

但该物业公司以我原工作别墅的业主/老板拖欠水电费为由,拒绝退还我的个人停车押金。本人认为,原雇主/业主拖欠水电费与我无关,这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经济纠纷,与我缴纳的个人押金属于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以此为由扣押我的私人财物,属于违规收费、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现向贵局物租科投诉,恳请介入调查,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退还我的100元停车押金,并规范其服务行为,杜绝此类违规操作。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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