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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沙田镇2024年度多批次土地征收预公告严重滞后发布的合规性咨询

我请你好好放低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6-06 09:42:04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88854
等待回复:5天23小时6分
我是关注东莞市沙田镇土地征收工作的市民。近期,我在查阅贵局贵单位在官方网站及“阳光问政”平台发布的信息时,发现了一个令人困惑且担忧的现象,特此致函咨询。
一、 发现的问题
我注意到,“东莞市沙田镇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以及其他相关批次公告)的落款时间或文件内容显示为 2024年,但在官方渠道的实际公开发布日期却显示为 2026年1月29日(甚至更晚)。
二、 存在的疑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且是启动征地程序的法定前置环节。预公告发布后,方可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基于上述法律法规,我有以下疑问:
程序合法性存疑: 既然文件属于2024年度的批次,为何延迟至2026年才对外公示?这两年的时间差是否意味着当年的征地程序存在“未批先征”、“先斩后奏”或程序倒置的情况?
知情权受损: 如此长时间的滞后公开,如何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法定时间内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信息公开时效性: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跨年度的延迟发布是否符合行政公开的效率原则?
三、 我的诉求
为了消除公众疑虑,维护法律尊严及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恳请贵单位予以书面回复,明确说明以下事项:
该批次(2024年度第四批次及其他类似滞后批次)土地征收预公告实际作出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造成公告发布时间与文件年度严重不符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是否存在补发公告以完善手续的情况?
在该公告滞后的两年期间,相关的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是否已依法合规完成?如有,依据何在?
问政部门: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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