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
全国及东莞普遍执行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东莞市近年管理实践,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即可能被认定为“长期占用”虽无统一法条写明“24小时=长期占用”,但《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及2026年道路泊位工作指引强调“公共资源用于临时需求”,城管“拔钉清道”行动中对超24小时且无人移动的车辆已开展劝离或拖移。西大路147号这车停持续快一个星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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