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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违法停水

微信用nBQcW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6-12 10:49:1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0142
处理用时:23小时22分
6/3日开始,因为物业与业主经济纠纷,东莞市荣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强制对华山雅苑1栋401室业主停水了多次投诉无果,至今未解决,401业主带小孩上班到现在没有供水。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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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工单28061210554490901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0826060320275761701,长安已作出答复,回复意见:经了解,相关工作人员已于6月4日10:17与市民取得联系。市民反馈,购房合同上写着两台变压器,事实上只有一台,并且物业服务质量差,因此拖欠物业费。现物业对其强制停水,市民表示使其身体不舒服,小孩生病。要求物业恢复供水并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据华山雅苑物业管理处反馈,新变压器已经进行安装使用。物业费服务包含卫生清洁费、公共区域电费、保安费、电梯维护费、消防维保费、维修费等,是按购房合同上标明的费用进行收取。断水催收物业费是为了保障小区设施的正常运转。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双方仍不能达成共识,因此建议市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需相关法律咨询,可拨打12348。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153620060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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