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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弘林高级中学双休问题

微信用iZzov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6-14 16:49:59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90519
等待回复:4天20小时59分
该校在双休日执行所谓“自愿留校”政策,但要求学生若不留校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此项“需请假”的要求,实质上是以“自愿”为名、行变相强制之实,严重违反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高中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集中上课补课或组织测评。《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粤教基〔2020〕2号)明确规定,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中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省教育厅规范办学“六项规定”也明确,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规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周六周日等休息时间集体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省教育厅2025年全省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调度会再次强调,要“坚决遏制节假日和周末违规补课等问题”。

对于“自愿留校自习”的合规操作,东莞市教育局在阳光问政平台已作出明确规定:对确有特殊情况需周末延迟离校的学生,学校应开放场所供有需要的学生使用,但严禁在此时间段进行补课;所有自愿申请周末留校自习的学生,均须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共同签署《自愿留校自习申请书》,且需清晰说明自愿原则。同时,市教育局明确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周末留校或提前返校”。但该校要求学生不留校必须请假,将“主动登记留校”变成了“被动申请离校”,人为增加了学生正常行使休息权利的程序障碍,实质上是将双休日视作默认在校日,构成变相强制。

双休日是学生法定休息时间,校方的义务是“开放场所供自愿使用”,而非“默认全员在校、离校需请假”。该校的做法将举证和申请责任转嫁给学生,违背了“自愿”的基本含义。请主管部门责令该校取消“双休留校需请假”的强制要求,改为“自愿留校需签署申请书、正常离校无需任何手续”,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休息权益。
问政部门: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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