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
翰林高级中学不退住宿费
不是人abc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6-15 20:11:4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0757
本人系贵校高三学生,于2025年至2026年秋季学期向学校缴纳住宿费共计2000元(有缴费票据为证)。该学期本人在校住宿实际时间不满一个月,上学天数屈指可数,且因个人身心状态原因,后期基本未在校住宿。学校级长曾口头表示让我先回家休息,未主动办理退宿手续,也未明确告知退费事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明确规定:学生中途退宿的,住宿费应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清退;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按学期收费的,清退标准 = 每学期收费标准 ÷ 5 × (5 - 学生实际在校月数)。按此计算,本人实际在校住宿不足一个月,学校应退还住宿费:2000元 ÷ 5 × (5 - 1) = 1600元。 本人及家长多次向学校反映此情况,但生活部老师仅以“学校要求不给退”一句话拒绝退款,既不说明政策依据,也未按省文件规定进行核算。该行为已违反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侵害了本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出的撤单申请已受理,已为您撤销工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0参与
0评论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