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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放宽初三家庭长幼同校申报条件

莞人湖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6-16 10:11:3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0824
处理用时:8天23小时28分
尊敬的东莞市教育局领导:
您好!我想就我市义务教育长幼同校招生政策,结合二孩家庭实际接送困难提出诉求,恳请领导调研优化相关细则。
 
本人为双职工二孩家长,家中大宝现读初一,明年秋季升初三(毕业班);二宝目前五年级,明年同步申请入读初一,两孩子相差两个年级。大宝就读学校无住宿条件,每日均需早晚接送。依据现行招生规定,因大宝次年为初三毕业班,二宝即便想申请同校,也不符合长幼同校优待申请条件,无法享受同校优先安排政策。
 
初中仅三年学制,多数二孩家庭孩子年龄相差一至两岁,普遍会出现“老大升初三、老二小升初”的情况。当前一刀切禁止毕业班家庭申请长幼同校的条款,未能兼顾这类家庭的现实难处:
 
1. 双职工日常工作繁忙,缺少老人帮忙照料,若两个孩子分读两所学校,每日需两头往返接送,雨天、酷暑、课后托管时段压力极大,严重影响工作与家庭生活;
​
2. 即便姐弟仅能同校一年,也能减少一整年双线接送的负担,政策仅以“无法长期同校”直接否决申请,脱离普通家庭实际需求;
​
3. 身边不少同龄二孩家长都面临相同难题,大家均认为此项规定不够人性化,未能落实长幼同校政策原本减轻多孩家庭接送压力的初衷。
 
当前国家大力支持二孩、三孩生育,招生配套政策理应配套减轻家长育儿压力。在此提出两点优化建议:
 
1. 调整长幼同校申请门槛,取消毕业班一刀切限制,允许初三在读学生的弟妹正常申报同校优待;
​
2. 结合公办、民办学位实际情况,民办学校预留长幼同校名额适度向该类家庭倾斜;公办学校在尚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优先统筹安排姐弟同校。
 
恳请各位领导综合调研广大二孩家庭的真实困境,优化长幼同校相关政策,推出更便民、贴合群众需求的招生细则。辛苦领导审阅,期待回复!
问政部门: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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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工单编号:2806161121512401),工作人员于6月23日16:30通过电话联系您,沟通具体情况,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长幼同校优待政策优化相关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提出宝贵优化意见。
 现行长幼同校规则综合学校学位、户籍人口情况等因素制定。我们后续将会结合当年实际情况综合研究。政策调整相关情况将当年统一公告,感谢您的宝贵反馈。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如有进一步疑问,可拨打东城教育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2470238转801-806、22453793、22326900、22500080、22489628、22336278。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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