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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属于城市公共道路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

张先生@dg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6-18 10:39:2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1229
处理用时:42分10秒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或相关责任部门):
现就南城街道新城阳光路与东莞大道交界处公共人行道被长期违规占用一事,再次郑重向贵部门提出投诉,并恳请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一、违规事实
该交界处原属公共人行通道,现被相关责任方通过摆放大型花箱、设置固定设施等方式,强行侵占大部分通行路面,导致行人无法正常使用该段人行道,亦无法直接通往附近的人行隧道。大量行人被迫绕行机动车道,与过往车辆混行,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且该状况已持续多时,未见有效整改。
二、具体诉求
1.立即现场核查:请贵部门于收到本投诉后4个工作日内派员赴现场取证,责令责任方限期移除全部违规占道设施,彻底恢复人行道原有通行宽度及功能。
2.依法立案查处:对该区域违规占道行为开展专项巡查,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处理结果。
3.修复并保障盲道安全:该处盲人专用道路已被侵占且部分设施损毁,严重影响视障人士安全出行。请贵部门一并核查,责令责任方修复被破坏的盲道设施,并确保其恢复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次占用或破坏。
4.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为防止问题反弹,建议贵部门将该路段纳入重点巡查清单,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长效治理。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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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6181120184801】已收悉。
您本次补充的诉求内容已追加至原工单(编号:2806051514416201)一并处理。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结果我们将尽快向您反馈。感谢您对热线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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