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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报销住院时长有限制?

市民112233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6-21 13:54:4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1674
处理用时:3小时7分
尊敬的东莞市医保局领导您们好!本人奶奶因腰背有褥疮(压疮),导致患处有大面积肌肉坏死,经虎门某二甲医院的医生治疗,已将坏死组织清除,现正慢慢恢复,虽在医院住院治疗快两个月时间,但创伤处仍会反复受感染,伤口仍会流出绿色液体。我奶奶这种情况,显然是不适合办出院的,回家休养的。但我们收到医院通知:住院超过两个月,治疗费用医保是不作报销的,需要办转院或办出院后再办入院才能继续享受医保保销?请问各领导,医保政策真有这条款吗?如果真有,这也太不人性化了吧?奶奶快90岁的人了,伤口没好,还要折腾办几次出入院啊?既然不适合回家休养,一定在医院治疗,为什么一定要两个月转一次院才能享受医保啊?麻烦医保局领导指导一下,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不用折腾奶奶,好好在医院治疗,又能享受医保。感谢为盼!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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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要补充【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东莞参保镇街】以便部门核查处理。
请您在信息补充完整后,重新提交新工单,以便部门及时核查处理,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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